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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和人聊過為什麼寫網誌、放相簿,
我主要是想寫些自己的事,讓自己開心,
常常回過頭去看看以前的想法、發生過的事,
回憶起來又會多了一些東西。

不過昨天看書,有一句話讓我很震驚!
俄國作家杜斯托也夫斯基說:
「除非太卑鄙得偏愛自己的人,
    才能無恥的寫自己的事情。」
嚇死我也~~~~~
感覺起來,是個律己極嚴的作家!
這一本書,反覆看過兩三次,卻是昨天才被嚇到^.^a
降子說來,我不但卑鄙、無恥還外加遲鈍Orz
真是悽慘~~~~~

幸好我是活在求表現的時代,
在小角落裡,記下一些無關別人卻屬於自己的大事,
好像也無傷大雅,能自得其樂就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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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sabel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