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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有人來我家找老媽做〝公親〞,
家裡的小朋友──我,臨時被通知要離開現場、出去流浪.....明明就是被點名要離開,
臨出門還要互相演戲一下,
對方:啊!你要出門喔!?(驚訝貌)
Chi:對啊!跟同學約好要出去買東西。
對方:真是不好意思,來打擾你們了。
Chi:不會啦!我本來就約好要出門去,沒有打擾到。
可以去參加金鐘獎角逐了=.=a

一時間還真不知道可以去哪裡!?
只好找個藉口跑去二舅家,
剛好因為我的出現,讓二舅有機會〝演〞一下新好男人,
噗哈.....讓舅媽輕鬆一個晚上。

在二舅家硬待到九點,將近兩個小時,
不太好意思再坐下去,又想個理由走,
跑去金石堂看書,
不知道為什麼,沒有什麼心情看下去,
硬是ㄍㄧㄥ到九點半。

回家看看,討論的聲音還是很熱烈,
只好繼續去街頭流浪,
在捷運下自己散步個一兩圈,然後坐在路燈下看書,
一邊還要用眼角餘光看看有沒有學校家長或同事出沒Orz
寒風冷颼颼,心裡想:遊民叔叔真可憐啊~~~~

阿爸下班經過捷運,用怪叔叔的步伐慢慢靠近我,
就在我準備要拔腿逃跑的時候,才認出來那個是阿爸啦!猴ㄌㄟ...
父女兩個人繼續坐在路邊等家裡的事結束,
時間已經接近十點半了~>"<~
寒風繼續冷颼颼......

有一點難過被踢出來,
不過反正是別人的事,要尊重當事人的選擇。
另外,要闖盪街頭真是不容易,
很冷耶~~~很孤單耶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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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sabel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